据悉,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建筑工程到底节能不节能、具体标准怎么量化做出了具体规定,建筑节能将结束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可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衡量标准不一、细化不详的问题。针对建筑工程面广量大且工程单体相对较小的实际,烟台建设局制定了《规定》,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在莱州市行政区域内报建项目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尚未竣工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必须按规定执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要求检测项目的复检批次、内容、方法、样品数量等进行了细化,并就检测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
根据此规定,建筑节能检测包括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保温、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