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发出通知,决定于2008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内容。
其中,建筑节能检查内容主要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抽查2008年10月1日以后的在建工程和在售建设项目;2007年以来完成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在建工程等。
供热计量改革检查内容主要有:2007年以来新建建筑按标准安装热计量装置以及按用热量收费工作情况。抽查今年新建并已供热的住宅房屋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进展情况;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保障情况等。
城镇污水处理检查内容主要有:今年以来新增项目进展情况;已建成项目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收费情况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情况等。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主要内容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各地2008年以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除受5·12汶川地震影响的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以及西藏自治区之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在检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