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警总队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下周推出一批亲民措施,其中包括当前驾驶员反映强烈的暗中摄像纠违的问题,今后这类行为将不能成为处罚依据。
针对一些驾驶员代表对交通志愿者暗中摄像纠违的质疑,重庆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对此行为明令禁止,今后市民可对此举报。
如若举报属实,该次摄像纠违归零,当事交通志愿者将被处理甚至清退。
陈洪刚表示,今后,交通志愿者摄像纠违必须在摄像点前方摆设样式统一的公告牌,公告牌内容统一为“前方有移动摄像点”,摄像完毕,则撤离公告牌。目前重庆市共有固定摄像点700余处,辖区交警正对固定摄像点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将向社会重新公布“电子眼”分布图,在“电子眼”所在道路前方,交管部门将悬挂告示牌。陈洪刚还透露,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出台一项亲民措施,对于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先给予口头警告教育,若再三违章,再实施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