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供应日趋紧张,新制定的《太原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为太原市未来几年节能建筑的发展划定了目标。
叫停高耗能建筑
太原市建筑大都为高耗能建筑,约占社会总能耗30%,夏热冬冷,舒适性差,建筑成为第一耗能大户。
据分析,居住建筑的采暖是主要能耗之一,占建筑总能耗的36%,消耗能源以煤为主,年消费总量在3000万吨左右,平均每年每平方米为20吨,为同纬度条件下的北欧国家建筑的2至4倍。居住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系统性能不高;供热系统效率不高,热损失严重;大量小型燃煤锅炉仍在使用,热效率低。目前这种热源结构还存在15%至20%的节能潜力。
公共建筑浪费现象也很严重,尤其是耗电、空调等方面。据统计,太原市公共建筑的耗电量为每年每平方米70至300千瓦时,为居住建筑的10至20倍,约占全市供电总量的8%。空调制冷所需的能量是供暖的5至10倍,空调的普及也成为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
节能建筑效益显著
今年起,太原市全面推行节能建筑,并建成一批示范工程,效益明显。外墙采用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的住宅,居民启用空调制冷送暖的时间比未采用保温材料的住宅要少两个月,且每天运行期间短、耗能少,节能达30%以上。而且,这种住宅夏季室内温度比普通建筑约低2到3摄氏度,冬季室内气温高4摄氏度以上。
业主可以算这样一笔账:节能率达到50%的建筑,其造价虽比普通建筑高5%至10%,但只需3至5年就可收回。对业主来说,一般建筑的寿命为50年,除去多支出的成本还可受益45年左右,经济效益很突出,环保效果则更明显。
规划确定发展目标
在新制定的《太原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中,加快改造既有建筑、推行供热改革、推广可再生能源等,都是未来几年太原市推行节能建筑的重点工作。
居住建筑,2006年至2008年,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的节能率都达到50%,即平均每年每平方米的耗煤量由过去的27吨降至13.5吨;截至2010年,节能率为65%。2015年,全市居住建筑的节能水平,要接近和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结合旧城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办公楼、商场、酒店等为改造重点,截至2010年,30%的既有建筑完成改造,2020年,80%的既有建筑完成改造。
分楼计量按热收费
今后太原市将实施按热计量收取采暖费,逐步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也推进供热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经营。
据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刘主任介绍,供热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分户计量、按热收费”。但因住宅普遍是大型公寓,而非独门独院,所以应先推动“分楼计量”,即对每座建筑的用热总量计量收费,楼内再按各户面积分摊。这样不仅激励新建建筑采用保温等节能措施,也有利于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为减少楼内局部空间过热的问题,还将推行“供水温度分楼可调”的新技术,在楼内实行“大流量、小温差、低水温”的供热方式,对楼外管网实行“小流量、大温差”的循环方式,大幅降低热损失。
利用废物供暖
利用废弃物供暖也是节约能源、实施建筑节能的一种方式。未来几年,太原市将以电石渣和造气炉渣为重点,完成一电厂、二电厂、东山电厂电石渣综合利用工程,以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一电厂、二电厂、东山电厂发展环保建材。实现焦炉煤气全部利用,煤焦油回收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建筑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产业。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建筑资源如钢铁、建材等的回收、再生和循环利用。加快推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等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未来五年,全市万元产值能耗将下降15%。
完善监管体系
太原市还将通过法律、政策、经济以及行政手段,把建筑节能贯穿各环节,建立从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制。
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批准建设。对重大项目要从立项开始就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并按照建筑节能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提出项目能源使用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议。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加强对建筑节能有关规定、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竣工验收。
建筑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单位出具的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相关文件申请建筑能效标识,未取得建筑能效标识的,不得出售和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