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近五年来首次以政府名义签署的关于建筑方面的条例,《条例》将对建筑物的能耗量进行审查;对超标建筑进行惩罚;对高能耗的建筑物进行智能化改造;为新建、改造的大楼提供智能产品建议。细心的人士会发现,这部条例主要从7个方面谈节能,但是涉及到智能建筑方面的就有6个。国家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的能耗情况,吹响了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冲锋号”,那么《条例》对智能建筑行业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
现状:大型公建数量少、能耗大,节能潜力大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在一、二线城市里鳞次栉比。这些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不仅改善了人们的工作环境,也逐渐成为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是业内专家指出,当前矗立在“水泥森林”中的一些大型公共建筑,片面追求外部造型,忽视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使得建筑高能耗的问题日益突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巡视员武涌在介绍我国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时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在对我国24个示范省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不足城镇建筑总面积的4%,但总能耗却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达到70 300千瓦时,为普通居民住宅年耗电量的10 20倍,比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同类建筑多出1.5 2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城市科技公司副总工程师赵晓宇告诉记者,我国公共建筑数量少、能耗大,历来都是能耗大户。有机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建筑的数量还在以每年3000万 4000万平方米的速度持续增长,还将继续“吞噬”大量能源,如果不对这些公共建筑的能源加以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赵晓宇告诉记者,我国对建筑物开展节能工作将主要通过两个途径:在大楼建设过程中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的建筑材料;在大楼运行过程中,对空调、照明等能耗大、能源消耗不易察觉的设备,采用智能化
控制系统。目前,建设环节执行得比较到位,一般情况下,用户会主动采购大量节能型建筑材料,而控制空调、照明等大型机电设备的智能化系统,设计师都会提前考虑,但是这些系统在工程尾期才能安装,这时预算资金已所剩无几,很多系统需要建设方额外的投入。因此,建设方有可能直接放弃这些系统。业内人士指出,现在除了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以外,全国很多一、二线城市中智能化系统采用的比例很低,很多与建筑配套的智能化产品并没有普及,节能市场还处于开拓期。《条例》除对大型公建的能耗量进行了硬性规定,还将对未达到标准的机构采取惩罚措施。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规定必然会给建筑智能化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让智能化系统在社会中进一步普及;同时,有潜力的企业也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生产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部分企业:未雨绸缪,走在节能前列
《条例》公布之后,记者前往KTC自动控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销售有自动调节和监控功能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公司总经理郑本强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国家现在对能源的使用情况越来越关注,这将对我国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这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分项计量、每年上报能源消耗等情况,这是开展节能工作的初级阶段。只有掌握大量的能源消耗数据后,相关部门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比较科学的能耗标准,保证大楼建筑能耗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郑本强说:“可以预见到,节能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建设发展的一个主题,很多企业纷纷在该领域展开积极的探索,KTC也一直致力于节能事业的进步。我们根据中国建筑能源的消耗情况,专门制定了‘节能五步法’,通过能量计量—数据分析—节能管理—分户计量这种模式实现预期的节能效果。”
KTC公司只是楼控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一个典型。回顾我国建筑节能史就会发现,很多有实力的企业认识到我国资源日益紧缺的状况,不遗余力地进行节能产品的研发。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高科技含量的IT技术产品与建筑行业不断融合,新型节能设备层出不穷,节能理念也出现了更迭。
泰豪有限公司张永锋告诉记者,建筑节能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围护结构的材料会对大楼的能耗产生影响,比如夏天当太阳光透过玻璃幕墙照入室内,房间的光照度增加,温度急剧上升,这时就需要空调系统启动;当大型公共场合打开各种灯具,灯管散热,在室内积聚大量热量,这时空调系统也将启动……在这样大型的公共建筑中,往往是多个方面相互影响,如果我们在进行节能改造时,只重视空调系统,必将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错误;忽视其它方面对室内环境及温度的影响,往往就无法达到整体节能的效果。泰豪现在尝试着把各种节能技术集成起来,形成一套全新的控制系统,使其根据照明的变化相应地进行调整,以减少资源浪费。
专家:《条例》将培育节能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契机”
虽然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了节能的探索,有些观念和产品也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但是,我们回过头对照今年7月中旬颁布的条例可以看出,政府在采购方面将实行公共机构“优先采购”、“强制采购”和“禁止采购”相结合的制度。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考虑“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同时,在实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设备范围内,对符合特定要求的节能产品、设备实行强制采购;明确禁止公共机构采购高耗能的设备。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介绍,作为节约能源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调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专家指出,目前《条例》对能源审计作出了具体规定,对高耗能建筑改造工程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相关后续的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国家已经开始采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引导、培育节能市场,这将会给智能建筑企业带来难得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