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和下行风险增加,钢铁生产成本高企,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凸显,外资加速对中国钢铁产业的渗透下,兼并重组成为中国钢铁企业的战略选择。”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昨日在2008中国钢铁并购重组论坛上如是说。而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则表示,中央钢铁企业在其中应发挥更多作用。
2007年末,全国粗钢产量最多的10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6.79%。按今年上半年的粗钢产量计算,由于山东、广东、河北三大钢铁集团的重组,前10家企业钢铁产量已经占到全国总量的41.37%。如果考虑广西钢铁集团的成立,这一比例则提高到了42.48%。同时,按上半年数据推算,我国已经出现了2家年产量300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4家年产量2000万吨以上的企业,6家企业合计产量占全国产量的30.92%。去年开始,国内钢铁业的集中度不断提升。
2007年宝钢、鞍钢、武钢、攀钢等四户中央钢铁企业粗钢产量为7155万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为14.6%;营业收入4313亿元、实现利润584.8亿元,分别占71户大中型钢铁企业合计的21.66%和40.36%。2008年1月至6月,宝钢、鞍钢、武钢、攀钢等四家中央企业产粗钢3825万吨,占同期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为14.53%;营业收入2650亿元,实现利润446.6亿元,分别占71户大中型钢铁企业合计的19.96%和44.2%。
王晓齐表示,由此看出,一方面,中央钢铁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均高于粗钢产量在全国的比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几家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生产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中央钢铁企业的粗钢总量在全国所占比例还比较低,今后要争取使中央钢铁企业占全国粗钢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通过调整重组未来几年中国钢铁行业将出现一、二个1亿吨级、3~4个5000万吨级的钢铁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中央钢铁企业有能力、有条件更多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中钢协常务副会长罗冰生建议,有关部门在制订钢铁工业发展规划时,把钢铁企业的并购重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全行业并购重组的规划、方向、要点和要求,以指导全行业并购重组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关部门在给予并购重组政策措施和财政支持的同时,也应当对并购重组后的企业集团应当实现的目标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检查验收,确保并购重组的各项预订目标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