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打击公交车上的性骚扰和扒窃行为?在去年“两会”上,不少市政协委员提出“在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的提案。记者日前获悉,提案的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已主动与市有关部门研究探讨,力争将“要在公共汽车车厢内的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眼’”写入即将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公交车客运管理条例》。
在去年的“两会”期间,“公交车安全”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之一。孙杰等6名市政协委员针对这个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遏制公交车上越演越烈的性骚扰和扒窃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目前我市公交车上的性骚扰行为有越演越烈之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在公交车上丢失手机、钱包、现金等事情屡屡发生,有时即使周围有群众看到了有人偷窃也由于害怕报复而敢怒不敢言。提案建议,效仿广州市新出台的在每辆公交车上安装闭路监控系统的做法,既可让色狼和扒手无所遁形,形成震慑作用,又能方便警方事后破案。郑锦鸿等5名委员也提交了《关于在公共汽车及重点公交车站安装监控摄录设备,以便更好地打击公共汽车上的盗抢行为的建议》,建议在财政上加大对公交车技防设备的投入,在公共汽车及重点公交车站安装监控摄录设备。
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受到提案承办单位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在近日市委召开的全市政协工作会议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与会政协委员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据了解,为建立打击公交车上盗抢行为的长效机制,自2007年10月起,市公安局作出决定,由泰山分局专门负责承办发生在中心城区公交车上的盗窃、诈骗等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自去年10月至今年5月份,共出动警力6300人次、联防队员3150人次、以便衣形式秘密巡逻跟踪,打掉扒窃团伙3个,破案1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有效遏制了公交车上扒窃等违法行为。
对于政协委员提出在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的建议,该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市将出台《汕头经济特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安局在接到市政府发来的送审稿后,就委员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主动到市法制局进行研究探讨,争取在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在公共汽车车厢内的前面、后面以及正对车门处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即‘电子眼’)”,以防范打击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