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和《印发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20号)精神,5月20-30日,省政府组成七个节能考核工作组,前往各地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由我委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人事厅、国资委、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每个省直部门各派出一位厅级领导,分别带领一个省节能考核工作组,负责三个市政府的节能考核。
5月23日至30日,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毕志坚副主任带领省节能考核工作组,前往江门、中山、珠海市开展节能考核现场核查,对江门、中山以及珠海等市政府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
毕志坚副主任一行分别听取了江门市副市长易中强、中山市副市长冯煜荣、珠海市副市长赵建国所作的本市节能自查汇报,认真查看了相关证明材料,就节能工作情况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与沟通,并对当地2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分别了形成了对江门、中山、珠海市政府2007年节能考核现场核查意见。毕志坚副主任代表省节能考核工作组分别向相关市政府作了反馈,对江门、中山、珠海市政府2007年节能考核等级作了初步评定,并针对各市特点,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当地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约束性目标提出了希望。
目前,七个工作组均完成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的节能考核现场核查工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核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据此落实对各市政府的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