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导致大量房屋倒塌,造成十多万人伤亡,数千万人流离失所,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在这次地震中有数千间校舍倒塌,承载着无数家庭梦想和希望的孩子们永远地埋在了这片钢筋混凝土废墟中,面对如此惨烈的一幕,地震灾区的房屋质量引起了民众的质疑,目前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倒塌和受损的房屋展开调查和评估,并承诺如发现偷工减料等问题一定严肃处理。希望调查和处理的结果能够告慰逝去的亡灵。
然而面对灾难,我们应该重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建筑物安全性问题。房屋的设计、结构、材料、功能设置、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对其包括抗震性在内的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有各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才能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达到预期目标。水泥作为关系建筑物安全性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水泥质量管理一直是建材行业非常重视的环节,从建国之初没有统一标准的落后状态,发展到今天已建立比较完整的水泥产品标准和测试体系,形成了我国水泥标准制定和修订科研队伍、审查体系和监督执行机制,为水泥质量的控制和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2007年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对全国水泥质量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报的2007年质量监督抽查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省级监督抽查的企业数为2143家水泥企业,平均合格率为96.33%;国家监督抽查150家,合格率100%。抽检结果表明,大部分水泥企业的质量意识较强,对水泥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了较好的质量控制,产品合格率较好。但是也可以看到仍有一些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淡薄,以降低产品质量换取收益并进行不正当竞争。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将于2008年6月1日实施,标准中取消了P.O32.5水泥品种,解决了强度等级与混合材掺加量不匹配的问题,增加了对Cl-限量的要求,增加了水泥组份应定期校核等内容,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水泥的生产和应用。然而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是条文强制,对通用硅酸盐水泥组分的规定是属于推荐性条款并且各品种水泥中混合材掺量不作为合格评定的依据,因此一些企业提出生产中是否可以弱化混合材掺量的控制,在此我要特别强调,通用硅酸盐水泥是以在硅酸盐水泥熟料中加入不同种类和掺量混合材进行分类,分类的目的首先是利用混合材的种类和掺量调整水泥性能以满足不同工程的需求,其次才是利用地域性工业废渣,支撑循环经济。尽管混合材的品种和掺量并不是评价水泥优劣的指标,但却是水泥用户根据工程选择水泥品种的重要依据,特别是随着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许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会更多地选择混合材掺量较少的水泥品种,如普通硅酸盐水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和使用量占通用硅酸盐水泥总量的近70%),他们再根据具体工程加入不同种类和掺量的掺合料,然而随着混凝土中掺合料的增加,混凝土碱度下降,致使混凝土的体积稳定性下降,从而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因此新标准实施后水泥中混合材掺量仍然是重要的生产控制指标并且必须在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中明示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只有这样水泥用户才能有效控制混凝土中掺合料的加入量,从而消除在材料环节可能给建筑物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