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5日,沈阳市节能监察工作会议召开,来自全市59家重点用能单位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侯殿军对我市2007年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了2008年节能监察工作。
2007年节能监察工作以贯彻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能源计量、统计及重点耗能设备监察为主要内容,对全市105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了节能监察。出具检查报告65份、提出各类能源浪费问题200余项、整改意见300余条。通过开展节能监察,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
2008年为实现我市“十一五”期末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辽宁省节能监察办法》和《沈阳市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安排》的要求,2008年将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并对监察原则、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范围、监察安排、监察要求等作了安排。
会上节能监察中心针对企业报告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就节能监察执法程序进行了讲解。培训采取了讲解—提问—回答的互动形式。会议气氛热烈,反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