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铁合金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24项高耗能产品和其它领域共47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发布执行。上述有关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国家标准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改委将“制定粗钢产品及铁合金、焦炭、炭素、耐火材料等产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任务下达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钢铁研究总院,其后各项标准初稿于2006年至2007年陆续拟出。其中铁合金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初稿在2007年5月经国内铁合金行业有关技术专家研讨商定,其标准送审稿于2007年10月通过国家能源标准管理委员会主持的专家审定,并经完善加工后呈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目前发布实施的“铁合金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文号是GB21341-2008。
铁合金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主要内容:GB21341-2008标准规定了还原电炉(矿热炉)生产的硅铁75、高碳锰铁68、锰硅合金82、高碳铬铁50和高炉生产的锰铁合金65等五个规格的大宗产品(约占全国铁合金产品产量的82%)冶炼的电耗或焦耗以及标准煤消耗的限额值,也规定了入炉锰、铬矿的品位及其波动时涉及到的能耗调控数值。
新建铁合金企业必须遵从的原则:为了推动GB21341-2008标准的强制执行,铁合金企业必须通过工艺的改进和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达到该标准中限额值、准入值的要求。
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后序工作:铁合金品种、规格繁多,生产工艺技术各有千秋。要使铁合金企业的能源消耗都能纳入科学的能源管理范畴,铁合金行业管理有关部门还应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参照GB21341-2008标准,补充确定其它合金牌号产品能源消耗标准数值,以利行业能源管理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