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方认为,无人驾驶飞机是不可或缺的反恐利器。如今,美国迈阿密警方也认识到无人机的优点,准备在刑事案件调查中启用这种“空中间谍”,希望它也能成为破案利器。
警方拟用 迈阿密警方准备启用的无人驾驶飞机重约6.3公斤,由美国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制造,配备了电子眼和红外
传感器。
这种无人机可以垂直起飞和降落,可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协助警方搜寻犯罪分子和人质,或在设有路障的地点执行任务。
据悉,如果申请获得美国联邦航空局批准,迈阿密警察局将成为美国首个使用无人机查案的警察局。
迈阿密警方发言人胡安·维拉尔巴说:“我们的用意是,在我们(与犯罪分子)作战时,让它(无人驾驶飞机)成为我们的另一双眼睛。”
早受青睐 无人驾驶飞机的妙用早就受到青睐。美军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大量使用无人驾驶飞机,同时有兴趣在打击国内犯罪活动中运用无人驾驶飞机。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2006年在亚利桑那州沙漠地带和美墨边境部署了无人驾驶飞机,还打算在北达科他州美国和加拿大边境地区部署无人机。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技术部门负责人马库斯·托马斯说:“FBI正在着手研制多种无人驾驶飞机。”
“目前,它们(无人驾驶飞机)主要用于搜寻和营救工作,”他还说,“这是一项很有前途的技术,FBI努力为无人驾驶飞机拓展用途。”
侵权争议 尽管无人驾驶飞机备受青睐,但联邦航空局迟迟没有给迈阿密警方使用无人驾驶飞机侦察下许可令。
联邦航空局分管无人驾驶飞机的负责人道格·戴维斯说:“当你的祖母开车去杂货店,你总不希望有架无人机掉在她
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吧。”
联邦航空局的做法在美国计算机防务系统公司首席执行官比利·鲁滨逊看来,无疑是断了公司的商机。这是一家刚起步的小公司,生产一种3.6公斤重的“风筝型”无人驾驶飞机。他说,联邦航空局有意阻止这种小公司盈利。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政府在公共场所不断设置监测设施的同时,应当立法保障公民的自由。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佛罗里达州分区负责人霍华德·西蒙说,“政府可以利用技术发展保障公共安全,但每一次技术的发展都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