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系”资产终于要回归国有,但山东
电力集团为此将多支付9亿多元资金。鲁能泰山、广宇发展、金马集团上周六公布的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集团及其旗下公司收购三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山东鲁能集团的金额为83.25亿元,这明显高于两家私营企业当初投入的74.08亿元。
根据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公布的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电力集团受让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所持鲁能集团47.95亿元股权的价款为53.88亿元,山东鲁能物业公司受让国源联合所持鲁能集团1.01亿元股权的价款为1.14亿元,山东电力集团受让首大能源集团所持鲁能集团11.91亿元股权的价款为13.39亿元,山东电力工会委员会受让首大能源所持鲁能集团13.21亿元股权的价款为14.84亿元,上述4笔共计95.47%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为83.25亿元。
从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对国源联合下发的责令整改报告通知中可以看出,鲁能集团股权在2006年5月27日转让出去时的资产净值为32.35亿元。2006年6月28日,国源联合和首大能源通过增资将鲁能集团注册资本扩大到72.94亿元。按照推算,从2006年7月到2007年底期间,鲁能集团的资产净值进一步增至77.60亿元,因为国源联合2007年底所持鲁能集团47.95亿元股权对应注册资本总数的比例是61.79%。在这种情况下,鲁能集团95.47%股权对应的资产净值应该只有74.08亿元,而山东电力集团及其旗下公司回收所付金额却高达83.25亿元。
山东电力集团回收“鲁能系”,依据是国务院国资委2007年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资委国资厅产权[2007]494号文实施方案的批复》。据了解,相同资产相同价格收回是这个文件的核心精神。但山东电力集团83.25亿元的受让款还不是最终的回收代价,因为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明确表示“该等转让价格根据鲁能集团200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结果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