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将在新建筑的节能效果、既有建筑的改造、可再生能源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下工夫,并重点改造广州等地大型办公、商业和旅游等既有公共建筑,广州等大城市每年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5%以上。
《规划》指出,在“十一五”期间,除了针对新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以外,还将启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重点改造大型办公、商业和旅游等既有公共建筑。其中,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每年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5%以上;东莞、珠海等中等城市每年完成应改造面积的3%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完成应该改造面积的2%以上。计划到2010年,全省改造建筑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节约20万吨标准煤。
据了解,在“十五”期间,广东省已开始推广太阳能光电照明、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系统等技术,并在农村积极推广太阳能技术以及沼气、制气等生物制能技术。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广东将继续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重点开发适应建筑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规划》要求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以及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另外,太阳能路灯、广告灯箱等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将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广东各市将恢复和开征墙改基金,充分发挥墙改基金对建筑节能科研、技术、产品、试点示范的扶持作用。目前,广东共有近400家新墙材生产企业,其中广州、深圳、东莞、汕头、佛山、惠州、中山、梅洲、清远等9个城市已全面生产新型墙材。其中广州新墙材的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