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规划建设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狠抓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2007年该局被评为浙江省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开始该局就把建筑节能工作列为局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建筑节能和墙改公共宣传活动,如《瑞安日报》、瑞安电视台多次刊登和报道了节能专篇。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知识培训和交流,参观考察了我省节能水平相对较高的“枫华府第”和“南国名城”。通过一系列活动,确保了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该局还邀请组织有专家对瑞安市节能工作进行了3次检查摸底,制定出台《瑞安市建筑节能实施办法》,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为瑞安市的建筑节能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机制,设计阶段,要求有节能专篇,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施工阶段,2006年11月以前开工的,施工图已作节能设计的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要求必须按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2006年11月以后开工的必须按节能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要有节能50%的要求进行施工验收,对施工图在节能规范出台之前完成的,必须补做节能专项设计。
该局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当前瑞安市已建成建筑节能工程16.2万平方米,其中省级示范工程(欧瑞豪庭商住楼)9.5万平方米,温州市级示范工程(华峰专家楼)3万平方米。2007年瑞安市又申报省级节能示范工程8.6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中医院迁建工程3.6万平方米,商住楼银都花苑5万平方米),银都花苑在节能 50%基础上,在雨水的收集和利用上将有新的突破。节能示范工作的成功,为瑞安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同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