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结束征求意见期的《郑州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提出,郑州市新建住宅要严格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公共建筑执行50%的强制性标准。对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住宅销售时,使用说明书中应有“节能档案”。这意味着,该政府令一旦通过,省会的建筑节能将有直接、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建筑强制节能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建筑能耗,是件大好事。但如果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强”了之,简单行事,效果不一定理想。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按照节能建筑标准建造节能建筑,房产商每平方米的建筑造价要比普通建筑高出40-50元,建筑强制节能一旦实施,如果没有配套的手段加以规范,这每平方米40-50元的加价部分几乎肯定会被转嫁到购房者头上。郑州一直“高烧不退”的房价,看来又有理由再火上一把了。
能不能把这四五十元消化掉呢?
通过努力应该不难做到。这需要有关部门提前规划、全面研讨。比如,要尽快培养一支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的研发队伍,鼓励科研人员就地取材,自主创新,用成熟的节能技术和先进的节能材料降低建筑成本。比如,加大对节能材料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运用资金、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倾斜,引导生产企业转产,不断扩大节能材料的生产规模,通过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再比如,建立公平的节能材料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推广和淘汰机制,通过市场竞争的杠杆降低材料价格。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强有力的“手”共同作用,就如同拧毛巾一样,完全可以拧出来四五十元的“水分”。
未雨绸缪方能有备无患。趁现在强制节能规定还未正式实施,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一下相关措施,把建筑强制节能这件好事办实、办好、让购房的老百姓从中真正得到实惠,住上不加价的“节能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