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面对资源的日益紧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成为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要实现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的监督做保证,以便督促相关的建筑设计、施工部门自觉按照规范节能的标准进行建设,完成“建筑节能全过程”,为社会提供环保型、节能型、舒适型的房屋。
“建筑节能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建筑节能的推进迫在眉睫”……近年来,关于“建筑节能”的醒目标题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关注,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现实:目前,在我国已建房屋中,有超过400亿平方米属于高耗能建筑。调查显示,我国绝大多数采暖地区房屋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功能,都比气候相近的发达国家差了许多,在建筑整体舒适度低于世界各发达国家的情况下,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能耗的三倍以上,有专家表示,中国只有1%的既有建筑和5%的新建筑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由此可见,我国建筑能耗的消耗和浪费是十分巨大的,与此同时,建筑节能的潜力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可。
说起建筑节能,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太阳能热水器、省电的家用电器等各种节能设备,或是夏天将空调温度调高一度之类的节能方法。其实,建筑节能的含义远不止这些。它是指在满足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工程设计和建造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提高建筑物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空调设备的能效比,减少建筑使用过程中的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建筑总量的不断增加,建筑能耗呈急剧增加趋势。发展建筑节能就有着更重大的意义。它不仅能为人们提供更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还将对用电高峰负荷具有明显的削峰作用并产生良好的环保效益。
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将是建筑节能顺利推广的保证。按照“建筑节能全过程”的概念,监管也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即对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及最后交付使用这些阶段的节能状况都要进行监管。在目前建筑节能市场接受度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政府的强制性节能标准、扶持政策和有效的监管成为重要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