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调查申请,四家中国企业被列为被告
9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外宣布,正式决定对中美接地故障断路器制造和经销商侵犯美国帕西·西姆公司(Pass&Seymour,Inc.)专利一案进行调查。四家中国企业被列为被告。
8月16日,帕西·西姆公司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称五家中国企业和十家美国企业对美国出口和在美国销售的接地故障断路器(GroundFaultCircuitInterrupters,简称GFCI)侵犯了其六项专利。帕西·西姆公司要求对被控企业启动337调查,并提出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的请求,同时帕西·西姆公司还在美国纽约北区地区法院对上述涉案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根据ITC发布的材料,四家被告中国企业为中国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三蒙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上海益而益电器制造公司、上海美好电子公司等。
这是美国企业就GFCI产品第二次对中国生产企业提请337调查。接地故障断路器是保护人们不被电击伤害或致死的电子器件,可以测出地面故障,能防止电路起火,并及时切断电流减小伤害。据悉,这次牵涉到调查的产品是按照美国标准针对美国市场生产的,并不向欧盟或其他地区出口。
ITC表示,目前该案件交由ITC行政法法官卡尔·卡奈斯基(CarlC.Charneski)负责,预计将会如期举行听证会。之后卡尔·卡奈斯基法官将对被告企业是否违反337条款作出初裁,并由ITC进行复审。
ITC表示,会尽早发布最后裁定。不过,ITC表示要45天之后才能确定完成调查预定日期。
美国337调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条款,其立法初衷是为了限制对美进行产品倾销和垄断贸易等的“不公平贸易竞争行为”。此条款后来经过三次重大修订,演化为1994年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37节,明确授权ITC在美国公司提起请求的前提下,可以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一旦判定违反了337条款,ITC有权下达排除令或禁止令,指示海关禁止该类产品的进口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