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步进电动机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组织了对步进电动机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等七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5%。
步进电动机广泛应用于数控
机床、加工机械、仪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家用电器
控制系统中。常用的步进电动机包括反应式步进电动机、永磁式步进电动机、混合式步进电动机等。此次抽查依据各项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步进电动机产品的铭牌及出线标记、外观、外形及安装尺寸、直流电阻、旋转方向、绝缘电阻、绝缘介电强度、牵入转矩、保持转矩、重量、温升、噪声、摩擦力矩、输出轴机械强度、引出线强度、摩擦耐久、空载起动频率、空载运行频率、低温、高温、冲击、恒定湿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首先,电机基本运行性能指标不合格。有个别产品空载运行频率、直流电阻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电机基本运行性能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到整机系统的响应能力,关系到驱动控制系统的整体性能。
其次,个别产品电机的外形尺寸不合格。电机是属于一种机电一体的元器件,通常是应用于各种设备中作为执行元件,尺寸的误差会导致不能精确地配套安装从而影响整机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