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交通信息化标准工作,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交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交通部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标准建设方案(2007~2010年)》。
标准方案重点任务分为四项。首先,进一步完善交通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表。不断完善覆盖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信息通信等交通信息化建设领域,贯穿交通信息资源的采集、交换、共享、开发、服务的全过程,融合交通信息化领域、信息技术体系和标准层次三个维度的交通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表,指导交通信息化标准研究工作,保证交通信息化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相互协调和统一。
其次,面向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急需适用的标准。在物流领域主要包括:现代物流领域与公路水路交通相关的,用于信息交换与共享并具有通用性的物流基础标准、业务流程及管理标准、物流应用平台标准、交通电子口岸标准、无线射频识别(RFID)应用规范及标准、物流系统测试标准等。
再次是转化、采用一批适用的国际标准。紧密跟踪和及时介入交通信息化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过程,积极吸收国际经验与先进成果,在保证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在分析研究相关国际标准对我国交通行业的适用性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采用等同(IDT)、修改(MOD)或非等效(NEQ)方式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主要包括:智能交通领域的交通信息服务标准,现代物流领域的运输信息及控制系统的部分标准、港航集装箱电子数据交换(EDI)部分报文标准以及信息通信领域的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应用标准、国家海事卫星应用标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的部分标准等。
最后,加强标准的基础性、前期性研究。根据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急迫需求,开展基础性、通用性交通信息化标准前期研究。主要包括多式联运标准、交通电子口岸标准,卫星定位应用标准、基于卫星定位道路收费标准、电子收费安全及设备互操作标准、运输企业信用标准等的前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