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2006年5月出台《关于加强渭河流域
造纸行业环境管理的意见》后,关闭造纸企业101家,对24家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转产为废纸造纸,对37家无脱墨造纸企业实施零排放工程,综合整治力度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环保总局要求陕西继续加大造纸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对国家规定应淘汰的造纸企业,当地政府要依法下达取缔关闭通知,有关部门要断水、断电,依法注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企业要就地拆除或销毁生产设备,消除污染转移隐患,做到彻底淘汰。各地环保部门要核实辖区内的造纸企业的实际情况,逐一深入现场检查,并进一步建立起"后督察"制度,定期检查和上报。对没有治污设施、使用淘汰设备继续生产的企业,予以严惩,并在媒体上公布"黑名单",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各级政府要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对于不能切实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政府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