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宁夏全面开展对小炼铁、小炼钢、小炼焦、小
造纸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力的专项大检查,对于问题企业,将由检查组通知
电力部门对其下达停电通知,进行停产整顿,并限期治理。各企业在停电期间,不得擅自接电恢复生产。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小炼钢等行业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规定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污染物能否稳定达标排放等。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炉和中频感应炉的炼铁、炼钢企业、土法炼焦企业,以及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的造纸企业都被列为重点检查范围。
凡没有按规定进行环评,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或者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能稳定达标,项目审批、生产用地、工商税务登记、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不全或没有办理的企业,检查组经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并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上报整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整改,整改完成后,新建的污染治理工程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稳定达标排放,并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