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部分路段限速标志不明、群众对电子测速反响大这一实际情况,大余县交警大队近日出台规定,对电子测速推行“阳光作业”,严禁交警“暗中执法”。
该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主干线的交通标志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不清晰、遮挡视线影响识别、设置不合理等限速标志进行彻底清理、整改。该大队在测速区设置告知牌,并规定使用流动电子警察测速的,不得使用民用车辆,一律使用制式警车公开测速,杜绝“暗中执法”。同时,该大队对超速车辆不进行当场处罚,采取事后通知的方式,让车主、驾驶人有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时间,尽量减少执法中的不和谐因素。另外,该大队还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速10%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教育,一律不罚款,对同一车辆、同一次通行、同一执勤中队管控区域发生多次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择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