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近日,市公安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信息进行交换和发布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信息交换的内容、信息交换渠道,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信息发布制度及工作措施和要求等。
通知要求,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应及时向普洱市气象局提供通过道路监控获取的气象信息和恶劣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以及每月和全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信息。普洱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每日城市道路交通天气预报,未来3天或5天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森林火警、汛期等专题气象分析预测信息,每月气候预测信息,汛期气候预测信息,年度气候预测信息等。气象信息主要通过电子邮件交换,电话、传真为备份。
通知指出,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普洱市气象局要密切配合,广泛利用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平台及道路电子信息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和手段,适时联合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对广大群众出行安全进行提示,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调研辖区内受天气气候变化影响大的公路沿线或重要区域、危险路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需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一些气象观测点,以便及时收集掌握路况、气象信息,完善每日道路交通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