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已久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近日尘埃落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出口退税率结构由原17%、13%、11%、8%和5%五档调整为17%、13%、11%、9%和5%五档。
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虽然早在出口企业预料之中,但牵涉范围之广,依然引人瞩目。受影响的企业应该尽快采取应对之策。
一些企业坦言,这次调整将带来一次出口企业大洗牌,对于中国建立健康的出口秩序有好处。此次调整影响最大的是小型出口公司,有些公司这几年专门压价恶性竞销,其利润只是来自几个点的退税,甚至专做一些损害环境损害长远利益的出口生意,在政策不断打压下,这些公司将难逃关门厄运。而对于专业做某一类产品出口的小公司来说,新政策也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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