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规范管理 智能建筑应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市场规范管理体系。包括:申报、审批、招标、评标、议标、施工、验收。做好资质审查,建立监理监督机构,保证公平竞争,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逐渐形成有制约机制的智能建筑市场规范体系。
2.等级标准管理 由国家主管部门尽快起草拟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智能建筑系统技术等级评审条例与技术标准规范。使智能建筑纳入有技术标准可循的,有利于向国际标准靠扰的发展轨道。
3.产品技术规划管理 由国家主管部门对在我国已使用或待使用的国产的以及进口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技术功能评测和等级考核。根据系统以及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功能等级,发放不同等级的市场准入许可证,以防止市场误导和保护使用单位的利益。
根据我国国情做好长期规划,注重引进、消化、吸收,鼓励智能建筑系统产品国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