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农安县召开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政会,农安县政府为加强水污染处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城市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今年开工建设农安县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时开征污水处理费,经听政会全体代表通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民用水每吨1元,工用水每吨1.5元,特业用水、桑拿、冲浪、洗浴每吨3元,美容美发、刷车每吨2.5元,宾馆、旅店、饭店、酒店、招待所每吨2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是:农安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共商户),通过城市排污设施排放污水的均需交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由农安县供水公司和农安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担收,农安县供水公司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带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排水网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污水处理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