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突破、市场突破、产业化突破,都需要国家政策的长期扶持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开发利用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能源战略的重要措施。
据测算,2005年,我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总计为1.66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以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总量的7.5%。其中,水电为1.38亿吨标准煤,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利用等提供了2800万吨标准煤。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通过大幅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按照我国中长期能源规划推算,预计到2050年将提升到30%~40%。
生物质能期待产业化突破
“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法》中列出的新能源的主要种类。近两年来,我国政府尤其高度重视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在近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重点突出了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内容。”接受本刊采访的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贾敬敦介绍说。
生物质能泛指一切可再生的有机类物质,包括作物的秸秆、根茎、果实、畜禽粪便等有机质。我国每年仅农作物秸秆和林业采伐加工剩余物就达十多亿吨,约合5亿吨标准煤;我国现有900多万公顷木本油料林和薪炭林,加上抚育间伐材等,每年可提供的生物量达3亿吨以上,可替代2亿吨标准煤,减少目前1/10的化石能源消耗;可供规模开发的油料树种有30多种,开发生物柴油等前景广阔;还有5400多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近1亿公顷盐碱地和沙地,能够用于培育能源林。发展能源植物的生物质生产潜力巨大。
另外,我国每年产生的30亿吨畜禽粪便成为水体的严重污染源,几千年的烟熏火燎和低效能的直燃式能源消费要求改善,350万个偏远山区农村至今没有用上电。但目前我国商品化的生物质能源仅占一次能源消费的0.5%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
贾敬敦将生物质能源分为三类:一是压缩、密实成型固化燃料,便于运输和使用;一是转化成液体燃料如乙醇、柴油;一是生物质转化成气体,如沼气等。他认为,我国生物质产业化的技术基本成熟,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生物质开发企业有了一定基础,社会上对生物质产品需求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我国生物质产业发展还处于战略初期。
“发展生物质能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技术突破,解决生物质大分子的高效转化问题,解决产业化利用问题。这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在贾敬敦看来,生物质进入产业化生产,目前规模化的制备技术还不过关,尚待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创新。生物质能具有资源种类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原料的采集和粗加工是目前生物质能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解决原料分散性和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同时,要培养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物质龙头企业,降低生物质能生产成本。目前,政策和市场尚不完善,也制约了生物质能的发展。国家应加强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并完善配套措施,包括制定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大力支持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工作。
风能开发需要政策助力
根据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估算,全国陆地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储量约为2.53亿千瓦,而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为7.5亿千瓦。
“理论上讲,我国海陆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10亿千瓦。”科技部高技术司谭可荣处长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16个省、市、自治区,已建成风电场92座,累计运行风力发电机组3297台,总容量达2590MW。2005年新增装机容量高达1330MW。根据全球风能协会的统计数据,中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居世界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