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招聘
发布时间:2007-03-29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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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是国有独资企业。现因生产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工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本次总的计划招聘15名工人,其中财务人员2名,其他业务工人13名(男性10名、女性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取得江山市户籍;
(3)1970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财务人员必须有会计证;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因企业生产时间比较紧,在校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人,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07年4月2、3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应带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4、缴费:报名时需缴纳20元考务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5、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招考计划数3倍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总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财务人员2名、 其他业务工人男性10名、其他业务工人女性3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确定。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位置,等候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按排列序号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参加体检对象。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公布考核名单。考核内容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核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指标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代考以及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对经考核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合同由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供统一文本。
五、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试用期间的薪酬为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计发工资。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本招工简章未尽事项,由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规划建设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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