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水泥产能淘汰进入倒计时
发布时间:2007-03-22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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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将把节能环保工作作为2007年工作重点,加大淘汰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
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再次被重点提出,对于水泥行业实现增长方式转变有着积极的意义。而国家发改委近日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有关工作。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十一五”期间要淘汰的落后水泥产能总量为2.5亿吨,这一指标将在2007~2010年四年时间里分解到各省。在指标的具体分解过程中,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
各地将签指标分解军令状
根据通知要求,目前我国水泥产量已达12.4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6.24亿吨,比重已达到50%,全国还有近一半落后水泥需要淘汰。而根据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到2010年,水泥行业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要达到70%,要完成这个目标,则至少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6亿吨。
据了解,经济发达、水泥产量大的省份如山东、广东、江苏、河北淘汰落后的任务较重,相应要完成淘汰指标也多。发改委表示,西部水泥发展不均衡,新型干法水泥规模偏小。因此,对西部一些省份淘汰落后指标做了区别对待,相应淘汰指标少一些。
为加大淘汰落后水泥力度,除对淘汰落后指标进行分解之外,发改委还表示,将要求各省根据淘汰落后指标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
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发改委将择时在北京召开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会议。届时,发改委主管主任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签订后的责任书将在发改委备案。
给出淘汰产能出路安排
按照水泥产业政策要求,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立窑。
发改委在通知中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关停并转年产规模小于20万吨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各省市在核准新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时,一定要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落后的原则,否则不得核准新建项目。
对此,中国水泥协会认为,种种信号都表明,如果说2006年以前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主要靠市场行为,那么今年起国家将会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快落后水泥产能的淘汰。
由于今年是淘汰指标分解到各省市的第一年,各地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具体的措施。然而,今明两年淘汰任务较重的苗头已经显现,而如何妥善安排被淘汰的产能也成为各地的难题。
来自福建省经贸委的信息表明,为实现2010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占全省水泥总产量七成的目标,2007~2010年,福建省将陆续淘汰、转型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668万吨,其中2007年、2008两年要淘汰、转型的落后产能就达1164万吨。
对此,发改委要求,涉及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企业的职工要妥善安置,优先安排被关停水泥厂作为新建水泥厂的业主或股东,有条件的被淘汰的小水泥厂可作为粉磨站,采取各种措施安排好被关停、淘汰水泥厂的善后处理。
发改委在通知中还表示,有财力的省份可适当进行补贴,以确保关停落后水泥企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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