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隽波) 3月13日,记者在省环保局获悉,今年我省的11个地级市和汾河流域“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的32个县,要全部建设污水处理厂。
汾河是我省的母亲河,但在对其监测的21个断面中,除发源地雷鸣寺断面符合一到三类水质标准外,整条汾河再没有达到三类以上水质的断面,符合四类到五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6个,其余14个断面均劣于五类水质标准。
与日益恶化的汾河水资源相比,我省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近年来却举步维艰。目前,我省119个县(市、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仅有17个,在建26个,实际处理能力不足废水总量的1/3。忻州市已建成7个污水处理厂,但多数闲置;运城市去年底才建成首座污水处理厂;汾河上游的静乐、岚县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未投入运行。
据了解,汾河一年要消化废水1.7亿吨,远远超过了河流本身的自净能力。环保人士指出,为保证汾河流域水质,对流域内的县、市污水处理十分必要,但是很多县、市不是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就是污水处理厂成了“摆设”。
省环保局提出,今年开始,要适当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污费的收取额度,使污水处理厂达到保本微利。年底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单位要改制成独立法人单位,而且污水处理厂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市场运营模式,可以是政府建设好城市管网,由企业建设污水处理厂,政府将管网交由企业维护经营,按照市场来经营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