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消息:“打开一张大比例的海南岛地图,已难以找到一条清澈见底没有被污染的河流了!”海南省全国人大代表们痛心疾首的呼吁决不是危言耸听。无论是通过科学手段调查而来的数据,还是代表们检查中的亲眼所见,都陈述着这样一个事实。
有关部门对我省近2000公里的主要河流进行了水质监测评估,全年水质符合Ⅰ类标准的河流仅有17.6%;而不能被人体直接接触的Ⅳ类水则占了2.8 %。代表们看到,南渡江、藤桥河下游段,由于污染严重,水体水质已经降至Ⅳ级,目前污染面还在逐步扩大,若不加以控制,最终会危及整个河流的水体。海南主要的10座水库中,没有一座水库的水质达到Ⅰ类河流水体。由于水库、河流水体受到污染,目前陵水、东方、文昌、白沙4县市的县城生活水源为Ⅲ类水质。
而风光秀丽的港湾、江河入海口临近海域的部位污染尤为严重。海口龙昆沟入海口及秀英工业区排污口,其临近海域水质均劣于Ⅰ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Ⅳ类海水水质面积已经达到0.5-1.0平方公里,已经影响到海口市著名景点“万绿园”部分海域,长期发展下去将无疑会给海口市西海岸风景区造成毁灭性打击。
海南团全国人大代表阮崇武不止一次说:“海南最大污染就是水污染”。
在和与日俱增的排污较量的过程中,海南的污水处理能力却难以招架。
目前海南除了海口和三亚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市、县均未建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管网收集污水能力有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未能全部发挥已预期的污水处理能力,海口市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能力为30万吨/日,实际运行能力为22万吨/日,主城区的污水处理率为67%;三亚市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能力为8万吨/日,实际运行能力为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仅是23%。其他市、县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为0,有的甚至连化粪池都没有,污水依靠重力直接流入水体或附近农田。定安县县城定城镇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南渡江下游,严重威胁海口市的用水安全。
(记者侯小健)在人们眼里,海南,是名副其实的“生态岛”、“长寿岛”。然而,养育海南人民的洁净的河流开始让污黑的废水玷污着,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肆意排入江河湖海。
现状:
污黑废水汩汩排入江河
走马我省一些大江大河,不时可见这样的镜头:污浊发黑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水哗哗排入江河,排放口周边堆积着废弃的轮胎、易拉罐、矿泉水瓶等各种垃圾,南渡江、万泉河等均遭受程度不一的影响,个别湖库水质呈下降趋势。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布的《2006年全省环境质量快报》显示,去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与上年度相比,Ⅰ、Ⅱ类水质河段增加4.9%,但Ⅳ类水质河段同时增加1.6%,湖库水质总体有所下降,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的湖库减少5.1%。
监测显示,劣Ⅲ类水质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如文昌河、文教河,三亚河、滕桥东河、北门江、文澜江局部河段及南渡江个别支流的局部河段,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及石油类等。与上年度相比,个别中小河流的污染指标有所增加。在开展监测的17座主要湖库中,深田水库、云龙水库水质为四类,沙坡水库水质为五类。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控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江河水局部地区环境质量低,主要是靠近城镇的河段,生活污水是主要污染源。
近岸水质较差的海域主要分布在养殖集中区和城市(镇)附近海域。
去年,全省污水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8万吨,超过国家下达指标0.3万吨(按2005年指标计)。
前两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开展对两江三河《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感叹:原本山青水秀的美丽宝岛如今难以找到一条清澈而未被污染的河流,实在令人痛心。
成因:
设施缺少违规排放严重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控处有关负责人分析称,我省江河湖海遭受污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其一,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全省除海口、三亚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镇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外,其他市县城镇均无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海。如定城镇每天产生6000多吨生活污水,通过7个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南渡江;白沙县城每年200万吨的生活污水,也是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县城的南叉河,之后又源源不断流入南渡江。另外,目前海口、三亚的污水管道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也偏低,未能适应生态省建设的需要。据统计,在全省近10万吨的废水COD排放量中,生活污水COD排放量就占了8成以上,是工业污水的7倍多。
其二,全省大部分高位池养殖场无治理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其三,工业污染防治出现反弹,沿江一些糖厂、胶厂、淀粉厂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采用粗放型生产方式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其四,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成造成农业面源污染日益加剧,污染了江河水质。
其五,近两年我省遭遇多年罕见旱情,江河水位下降,稀释能力下降。
对策:
五年将建19座污水处理厂
省政府去年与国家环保总局分别签订的海南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书及二氧化硫总量削减责任书中,明确提出了我省“十一五”期间污染防治目标:废水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9.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2万吨。凡水污染物不能达标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治理。
为此,省政府制定“十一五”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的规划与建设,这是“十一五”污染防治的重点。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控处有关负责人说,五年内,我省将分期分批建设19座污水处理厂,提高辖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拥有污水处理厂。我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海口、三亚污水处理厂要提高污水处理级别,增加除磷脱氮设施,减少城市河段和近岸海域的氮磷负荷,提高城市河段和海水水质
另据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负责人透露,我省将逐步在一些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污染监控“电子眼”,实现对全省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实时监控,防止企业随意偷排污染物。目前,部分企业已安装污染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