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珠海市首个关于供水用水的法规。条例结合了珠海市实际,对供水、用水的法律法规作了细化和补充规定,并把节约用水提至重要位置。
抄表到户政策制度化
据《珠江晚报》报道,条例将抄表到户及实行政策制度化。明确了供水企业及用水户的义务责任。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结算水表前的供水设施。
据介绍,实行抄表到户将能解决漏水费用分摊不公,及减少二次供水漏水浪费问题。据了解,珠海市大部分小区漏水率已超过10%。
60日不缴水费将被停水
连续60日不缴水费的用户将被停水。条例规定,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60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
用水大户累进加价
单位用水大户如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将被收取“高水价”。条例规定,单位用水大户将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
可临时性限制供水
条例规定,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时规定,若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相关背景
据了解,《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去年9月29日于市人大六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上报广东省人大,去年12月1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市水利部门表示,近日将会在城区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贴出该条例,以告知市民。
目前珠海人均每月用水5吨
本报讯(记者薛攀攀)《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今日起试行。据了解,《定额》试行后,广东省工业、农业、公共服务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量将有定额的标准,超额用水将被加价收费。其中,城市及居民用水方面,按城市居民人口数量分为超大、特大、大、中、小、镇等6个档次,城市越大居民用水标准越高。
市供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约140万常住人口,属于中等城市,人均每个月用水量为5吨。按照普通家用水桶容量23升算,人均每日用水约7桶。
珠江水量统一调度结束确保珠澳饮水优质
据新华社2月28日电 国家防总28日宣布,自去年9月以来实施的珠江流域骨干水库统一调度——即珠江第三次压咸补淡应急调水胜利结束。
国家防总指出,此次应急调水取得了显著成效:西江上游我国在建的第三大水电站龙滩水电站2006年9月30日成功下闸蓄水;西江梧州断面流量基本维持在1800立方米每秒以上,广东思贤滘断面流量一直维持在2200立方米每秒以上,有效地压制了珠江口咸潮;在咸潮明显重于往年的情况下,澳门、珠海两地供水始终保持安全优质。
近年来,由于珠江流域持续干旱,上游来水减少,采砂致使河道下切等综合因素,珠江口咸潮上溯逐年加剧,严重影响了澳门、珠海等珠三角城市供水安全。为此,国家防总、水利部于2004年、2005年两次组织实施从上游水库应急调水,压制咸潮,取得显著效果。
据悉,为减小应急调水给发电、电网运行等造成影响,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龙滩水电站按期下闸蓄水,国家防总、水利部在充分征求相关省区、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商国家发改委制定了《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及今冬明春珠江骨干水库调度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珠江防总按照国家防总的要求和部署,经过181天的精心调度,珠江水量始终在珠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严密掌控之下,有效压制了咸潮,保障了澳门、珠海的供水安全,统一调度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