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八成湿地被纳入保护区
发布时间: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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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龙江省林业管理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建立国家级 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6处,总面积达336万公顷,已有超过77%的天然湿地被纳入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大批保护区的建立使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恢复。由于黑龙江省最重要的几片湿地距哈尔滨的车程都在5小时以内,它们对哈尔滨市及周边地区的“小气候”起到潜移默化的改善作用。
湿地有“地球之肾”的美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黑龙江省是湿地大省,天然湿地面积占全国天然湿地面积的12%。近年来,按照国家林业局“抢救性保护湿地”的要求,黑龙江省开展了流域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在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挠力河和七星河等流域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江河沿岸的湿地基本被自然保护区所覆盖,遍布全省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 已经初步形成。目前,黑龙江省已建立46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3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109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8处,227万公顷。另外,针对近年来扎龙湿地严重缺水的情况,陆续为扎龙湿地补水7.35亿立方米,使扎龙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与此同时,黑龙江省还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积极开展退耕还湿试点工作,现已累计还湿4000多公顷。
据省林业管理部门有关专家介绍,经过多年的保护和涵养,大面积遭受破坏的湿地功能正在恢复中,随着湿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其保持水源、调节气候等功能开始逐渐恢复,并已对包括哈尔滨及周边地区在内的黑龙江省“小气候”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广阔的湿地也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黑龙江省最重要的几片湿地距哈尔滨的车程都在5小时以内,将成为哈尔滨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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