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我国煤炭生产总量将控制在26亿吨。这是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煤炭工业生产总量调控目标。该“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新增煤炭产量以大型煤矿为主,中型煤矿为辅,压减小型煤矿产量,严格限制煤矿超能力生产。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要以“煤炭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对中小煤矿实施整合改造,实现资源、资产、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的整合和重组。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小型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下。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推进企业整合。鼓励大型煤炭企业整合重组和上下游产业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资源勘查,科学制定规划,规范矿权设置,调控建设规模,合理组织生产,有序开发资源。
在此思路下,“十一五”期间,煤炭工业发展将以“整合为主、新建为辅”,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全面提升办矿水平。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矿井,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在26亿吨煤炭总产量中,力争大型煤矿产量达14.5亿吨,占56%;中型煤矿产量达4.5亿吨,占17%;小型煤矿产量控制在7亿吨以内,占27%。
十一五”期间将小型煤矿整合改造为大中型煤矿,增加产能2亿吨。新开工(新建和改扩建)煤矿规模4.5亿吨,形成产能2亿吨。重点建设10个千万吨级现代化露天煤矿,10个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
在大集团发展方面,“规划”确定,促进以煤为基础,煤电、煤化、煤路等多元化发展,形成6~8个亿吨级和8~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
在技术进步方面,“规划”确定,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要达到95%以上,中型煤矿达到8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要达到40%。安全高效煤矿数量达到380个,产量占全国的45%,其中千万吨级煤矿达到25个。
在职工素质方面,“规划”要求,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2%。职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达到11年,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达到50%。
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划”要求,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伤亡总量明显下降,职业危害初步得到控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2.0以下的水平。
在节约资源方面,“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煤炭工业节约能源6000万吨标准煤。
其中,煤矸石电厂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节约煤炭5200万吨标准煤;利用煤矸石和粉煤灰生产水泥1.3亿吨,墙体材料250亿块标准砖,节约煤炭800万吨标准煤;年均节约水34亿立方米。
在煤层气利用方面,“规划”要求,现有矿井要逐步实现对煤层气的应抽尽抽;新建矿井要基本实现先采气、后采煤,瓦斯抽采率达4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50亿立方米,全部利用;井下瓦斯产量50亿立方米,利用30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000亿立方米。
在环境保护方面,“规划”要求,煤矸石、矿井水利用率均达到70%,矿井水达标排放率达10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80%,自燃矸石山灭火率达到95%,土地复垦率超过40%。大中型煤矿企业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小型煤矿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减少。
“规划”指出,我国煤炭工业发展既面临“煤炭需求持续增长、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的良好机遇,也面临“布局矛盾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大和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的严峻挑战。
根据“规划”,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就是:本着“稳定调入区生产规模,增加调出区开发规模,适度开发自给区资源”的原则“优化煤炭布局”;
本着“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将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6亿吨;
本着“有序集中开发、推进制度创新、优化生产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循环经济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原则,积极建设神东、陕北、黄陇(华亭)、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13个大型煤炭基地,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产量达到22.4亿吨;
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加快煤炭科技创新;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