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织机实施检验时,连续发现丰田织机公司产JA2SF-190TN-EF-T710型喷气织机和津田驹工业株式会社产ZAX-N、ZAX9100型喷气织机和喷水织机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高速运动的部件缺少防护措施、活动纬纱剪刀可被触及等机械安全防护项目不合格,操作人员易出现肌体(手指)被挤压、剪切危险,不符合GB12265.1、GB5083的相关要求;防护等级IP2X电击测试不合格、电源切断器件无锁住机构、保护导线连接不合格等电气安全不合格,安全警示、接地标识、急停标识等安全标识不合格,不符合GB5226.1的相关要求。
经调查,此前,部分进出口企业为减少成本,将涉及劳动安全防护方面的机件以选装件的方式,不予配套进口,故而造成操作者安全方面的隐患。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原产于日本的织机电气及机械安全项目的检验,对进口纺织机械中涉及劳动安全防护方面的机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要求国外制造商或出口商本着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考虑,及时改进设计,不得将安全防护装置作为该设备的选装件,否则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