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将不低于七成
发布时间:2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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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7日讯(记者刘丹)“‘十一五’期间要把城镇污水处理费提高至每吨0.8元以上,否则污水处理保本微利的目标就不能实现。到2010年,全国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将不能低于70%。”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污水和垃圾处理经验交流会”上指出。
近日,建设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污水和垃圾处理经验交流会”,研讨各地在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工艺、经营管理、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与对策。
仇保兴在讲话中说,“十五”期间,各地在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方面的投资规模扩大,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增强;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引入市场机制,初步形成以多元化投资和特许经营为主体的建设、经营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垃圾收费制度,将水价形成机制与污水处理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但当前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总量仍显不足,部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难,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仇保兴表示,“十一五”期间,建设系统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把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二是要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污水管网配套,提高运行效率;三是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管;四是要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五是要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指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制定好城镇污水处理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强规划引导;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污水、垃圾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三是要尽快完善有关环境监管标准体系;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部门间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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