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了实施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费。1989年,政府有关领导开始关注集中供暖的民用建筑计量收费的问题。1990年,热量表作为专题被列入“七.五”科技公关计划.2000年2月8日,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鼓励发展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及至2003年7月24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个部委印发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在,遍及全国15个省、区的47个城市已经在进行。主要在集中采暖的新建居住建筑系统中,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按热量计量收费的系统试验工作。
这些年来,估计全国已安装使用了总共大约40-45万套户用表和楼宇供热及系统用总表。其中从地区分布来看,大约有30%-40%集中在北京、天津、和山东省地区;进口表与国产表的比例,进口表(包括机械式表和超声波表)大约已占到15%-20%;采用超声波流量计的热量表,大约已达到8%-10%。就近两年的发展趋势的情况(与过去几年相比)来说,北京地区的安装使用量曾加速度比较快;进口表占总安装使用表数量的比例曾加很快;超声波用户表被用户接受,而使用量曾加的速度也很快。
中国集中供热的建筑面积,2002年是15.5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10.8亿平方米),2003年曾加至18.9亿平方米(其中住宅13.1亿平方米)。粗略地计算,平均每年至少需要100万至150万套户用表,但实际的安装使用状况却有巨大的差距。在八部委关于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前,许多热量表生产企业曾经期盼过,认为一旦开始“国家级”的试点工作,热量表的销售会形成高潮。事实上,市场增长的并不理想。一年来全国试点工作的运行和初步总结,发现我们国产的热量表存在相当多的技术问题。“市场”无情地“缩手缩脚”,客观上已经影响到供热计量收费的步伐。但是,中国在能源资源紧缺,“节能”已经成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实施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费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中国的热量表生产企业必须认真、负责的承担起这个历史性责任。
本文仅从热计量仪表应用和技术的角度分析一下中国的热量表的现况,讨论若干热计量仪表企业、设计、使用和管理部门分别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热量表在中国的应用状况-----四个层次
在中国已经作为商品提供给用户的热量表,从应用状况上,分别属于或运行在四个层次水平上。
1.安装,通过试运行
在系统上安装热量表。目的仅仅是通过符合建设部规定的监察;使集中供暖的新建筑得以通过验收;或者作为增加新建筑促销时的“卖点”。运行中只要不堵塞,没影响供热;就认为是没问题的。几年前,很大一部分热量表处于这样一种运行状态。其实有问题尚未发现,仅此就认为是“正常运行”,很可能留下巨大的隐患。
2.运行并观察显示
安装上热表后,不定期地、间断地观察了显示读数情况;但并不做计量、记录、分析和判断,仅作为未来的准备。
如果这种运行状况下,已发现了问题(堵塞,流量计停转,无显示或明显错误显示等),可以认为这批产品的实际故障率可能是已发现的四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