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两起事故就要死亡一人,超速、超载、超员成为事故的罪魁祸首……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高速路事故危害大
昨天,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增强介绍,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3163公里,居全国首位。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11起重大交通事故,有6起发生在高速路上。1月到11月,我市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0起,死亡54人,伤119人,直接财产损失143万余元。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电子警察上路测速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规定,高速公路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机动车进入收费站通道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机动车在服务区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条例还规定,驾驶人连续驾车行驶不得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以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据介绍,目前高速路上的探头还不能实现测速,7辆电子警车执法车已赶到高速路测速。《条例》实施后,他们将在高速路重点检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