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物流产业已于去年12月全面放开。随着5年过渡期的结束,目前国内物流市场也已形成了外资、国有和民营三足鼎立的局面。业内人士预计,在经历了近几年不断开放与爆发式增长后,国内物流市场将进入行业整合期,龙头品牌的优势地位将逐步稳固,而作坊式的、零散的小型物流企业将逐步淘汰出局。
关键词一:独资
中国加入WTO的5年中,物流业各外资巨头可谓分分合合不断,而独资成为其在中国的最普遍归宿。
根据WTO的条款,2005年12月全面开放后,外资可以在华设立独资物流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多家外资物流企业进军中国市场,但按照当时的规定必须选择一家中国企业作为合资伙伴,于是DHL、FedEx、TNT和UPS都选择了中外运作为合作伙伴。
而随着WTO中物流市场开放的条款出台,四大快速也开始逐步谋划其日后的独资之路。2003年,TNT在与中外运合资的合约到期后率先提出“分手”,选择了超马赫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合作,由于超马赫规模小易控制,TNT此举实为“变相”独资。
2004年12月,UPS也宣布以1亿美元“赎身”,收购与中外运合资公司50%的股权和对中国23个城市的国际快递业务直接控制权。而此前早已变更过两次合资伙伴的FedEx,则在2005年12月开放大限后的一个月,宣布以4亿美元现金收购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中的50%股份,以及大田集团在中国的国内快递网络。
截至目前,四大快递中只有DHL还坚守与中外运的“婚姻”,并在合约到期后还与中外运续签了50年。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与当地伙伴合资是DHL在进入本土以外市场时的惯用方式,而希望独资的其余快递巨头也均已如愿,因此目前四大快递的格局已经基本稳定。
关键词二:准入
对于航空业来说,尽管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航空运输服务附件,民航界最为关注的航权开放并未列在其中,但航空器修理和保养服务、航空运输销售和营销服务以及计算机定座系统都属于开放之列。这就意味着,以往由中航信一家垄断的GDS(航空机票分销系统)业务将向外资开放。
不过中航信一位内部人士昨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当时签署的条款,对于外资GDS在华的业务开展分为跨境支付、商业存在等几个阶段。目前国外GDS在华的跨境支付业务已经展开,“但商业存在的开放时间表还没有具体承诺”。
目前世界主要的机票分销系统供应商SABRE、A-MADEUS及伽利略等三大公司已经开始渗透国内市场。他们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设立了办事处,并为国内许多旅行社、酒店、票务公司等单位免费安装了分销系统。上述中航信人士表示,尽管目前中航信在中国航空旅游电子分销市场仍然处于垄断地位,但市场放开是迟早的事,中航信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去年4月,中航信就与美国运通签署了三年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以此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即由以往单纯的机票旅游分销软件提供商,转变为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全套商务旅行解决方案。
关键词三:转型
市场的不断开放也激活了中国大型国有物流企业和民营物流商。一方面,以中远、中外运为代表的国有物流巨头正在利用自身的深厚基础,积极拓展和整合产业链,打造综合性的物流帝国;另一方面,以申通、宅急送等为代表的民营物流企业则利用其经营灵活的特点来与外资巨头争夺市场。
今年5月,中外运新任总裁赵沪湘透露,麦肯锡为中外运量身定做的战略规划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新战略在原有9大业务的基础上,将其细分为核心业务和支持性业务两部分。
另一受到关注的是中国邮政的转型。据WTO事务中心主任级咨询员李月印介绍,在WTO条款中物流业依照其经营内容,分别归入了服务业和货物贸易业的条款。而邮政属于通信服务业,又因为其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目前开放的程度有限。不过,中国邮政近年来已经着手进行改制,今年3月,关于邮政重组的“三定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而就在上月末,中邮集团的组建方案已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复。
与此同时,申通、宅急送等民营物流企业也开始寻求转型。宅急送常务副总裁陈显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宅急送正考虑收购一家国内的优质国际货代企业,以及一家仓储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加强宅急送在国际快递和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业务。
DHL运输物流大中华地区资深副总裁莫志明表示,随着物流行业发展,客户更多的注重降低成本和节省时间,而这需要主导型的物流企业通过规模优势来提供,因此中国物流市场还将继续整合。
四大快递在华简史
1)DHL 1986年12月,DHL与中外运集团成立国际快递合资公司;双方合作至今。
2)FedEx 1984年,FedEx与中外运组建合资公司;2006年1月迈出独资步伐。
3)TNT 1988年,TNT与中外运集团成立国际快递合资公司;2003年6月协议到期“分手”。
4)UPS 1988年,1996年5月,UPS与中外运集团成立第一家合资企业;2004年12月开始独资。
加入WTO运输业承诺
1)海运:包括国际运输(货运和客运), 不包括沿海和内水运输,允许设立合资船运公司经营悬挂中国国旗的船队,外资不得超过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49% 。
2)内水运输(货运):允许在对外国船舶开放的港口从事国际运输。
3)航空运输(包括航空器的维修 ):允许设立合资公司,要求中方控股或处于支配地位。
4)铁路运输(包括铁路货运):允许建立合资企业,外资不超过49%,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允许外资在铁路合资企业占大股,6年内允许建立铁路运输外方独资子公司。
5)公路运输:加入世贸组织1年内,允许外资在公路运输合资企业占大股,3年内允许设立公路运输外方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