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11月14日召开全省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政府责任目标如期完成,并对建设进度缓慢的范县、沁阳等提出通报批评。
污水处理项目:截至10月底,今年全省计划竣工的69个项目中,26个项目的厂区主体工程仍未完成。其中,范县、沁阳、睢县、夏邑、民权、鹿邑、淮阳、太康、沈丘、息县、光山、确山、正阳、汝南、新蔡、泌阳等16个项目,均已安排过国家资金或省补助资金,但目前建设进度缓慢。省政府对以上16个项目及所在县政府提出通报批评,并对所属项目比较集中的驻马店、周口、商丘三市政府,提出通报批评。
28个计划新开工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24个项目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已开工建设。4个未开工的项目分别是杞县、兰考、新县、叶县。
此外,今年省政府共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资金1.04亿元,用于支持20个经济困难县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但是,原阳、汝阳两县资金至今仍未安排到位,省政府对其提出通报批评。
垃圾处理项目: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前,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前20名的县(市)和城区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县(市),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1个。目前,新郑、荥阳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安、长葛正在建设,巩义、栾川以及西峡、淅川、项城、汝州已完成初步设计。
城市垃圾处理费:在9个已经开征垃圾处理费的省辖市中,信阳、三门峡、南阳市征收情况较好,征收率超过60%;济源、许昌、新乡征收率在20%~40%之间;漯河、洛阳、驻马店征收情况较差,征收率不到20%。
在12个已经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县(市)中,原阳、淮滨、新县、许昌县征收率超过80%;罗山、范县、禹州、光山、淇县、潢川、鄢陵征收率在50%~80%之间;长葛征收率较低,不到50%。
城市污水处理费:今年前10个月,全省污水处理费应征收17651万元,实际总计征收10262万元,综合征收率为58.13%。污水处理费综合征收率较低、综合征收情况较差的县(市)有:淇县、封丘、太康、渑池、宁陵;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差的县(市)有:临颍、宝丰、沁阳、卫辉、新郑;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差的县(市)有:浚县、灵宝、封丘、嵩县、伊川。(记者王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