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率先推绿色建筑
发布时间:2006-09-21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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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建设局近日出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将以提高建设行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以建筑“四节”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加快宝安区建设领域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将宝安创建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
方案表明,拟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计划,加强对新建建筑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的核查把关。对未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到2010年,全区新建建筑要在现有水平上实现节能50%的目标。
今明两年为典型示范期
建设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将采取分阶段、有步骤地依法推进的原则,分为典型示范(2006-2007年)、全面推进(2008-2010年)和提高完善(2011-2015年)三个阶段。今明两年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开展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力争使建筑“四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等方面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循环经济在建筑领域的直接体现是绿色建筑,该局明确要求,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节能民用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积极推行和引导建设绿色建筑。并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绿色建筑,凡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市政公共设施,均要求执行节能技术标准、“建筑四节”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以及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以点带面,为推动全社会参与循环经济工作起示范表率作用。落实并抓好示范项目的建设,今明两年计划组织宝安中心区N16区初级中学、高发西岸一及二期、翰玺园等5-6个工程进行太阳能技术应用或建筑节材试点。
民用建筑节能降耗是重点
建设局提出,以民用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以强化施工许可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发展节能民用建筑。所有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要求。
积极与有关中介科研机构合作,深入研究宝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问题,以政府部门的既有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试点,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到2010年,全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以上,节能率不小于50%。
加大对建设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筑工程在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筑节能标准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打造节能检测平台,引进节能重点实验室在宝安设立分部。
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材料,进一步加大建筑墙体材料改革力度,积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的建筑材料,降低建筑物荷载,增加有效使用面积,改善建筑物的热工性能、隔声性能和抗震破坏性能。
大力推广轻质高强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在宝安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红砖),所有报建工程和违建复工工程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抓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广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以及预拌商品砂浆,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提高建筑物的科技含量。到2010年,所有新建建筑中新型墙体材料和预拌混凝土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
针对宝安太阳能资源极为丰富的特点,规定凡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要带头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技术,政府投资新建的市政公共设施要带头安装太阳能灯。
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采取措施加强对天然气转换各方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加快气源结构调整,做好天然气转换工作,提高天然气使用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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