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按照省政府要求,明年底前,我市城市区、各县(市)必须建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
据悉,目前,我市地表水首要污染源是城镇生活污水,其次是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含量很高,县(市)区的大部分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入河道,直接影响到地表水质改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市区与各县(市)的在建污水处理厂都在加紧建设中,但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展缓慢。
根据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2008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到2010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
此外,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到2010年底,市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