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存在着两“多”两“不多”的问题,即“进口替代”跟踪多,创新变革不多;小批量的多,有规模经济的少。该特点反映了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对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集成电路行业需要依靠以下五大措施打造知识产权创造力。
第一,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要将国家有限的资金投放到知识产权的上游战场。
上游战场,指的是对某一领域的所有产品皆具有杀伤力的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影响力的标准,例如数字音视频标准(mpeg-2/4,h.264)、rfid、3g等,二是对未来的技术走势有极大影响的生产工艺(例如45nm~65mn制造工艺)等技术。它们是未来技术和产品的源头。这一战场的投入大、回收周期长,是目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人难以承受的,只能是国家主导、多方参与。一旦研发成功,对产业的影响将十分巨大。
第二,建立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为企业服务是政府的职责,一些重复的、基础性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应该由政府牵头来做。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是政府在未来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方向之一。
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力的打造。目前中国的集成电路工程师99%根本没有看过专利,不知专利为何物,不知道什么样的发明应该去申请专利、什么样的设计可能侵犯别人的专利。而现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如果不知道专利的名称和专利号,就无法查到专利的内容。即使是用德文特数据库,要很快找到需要的专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三,建立预警机制,对国家将要发展的重要领域进行知识产权的预先研究。
目前很难预测未来知识产权纠纷将发生在什么地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领域。这是因为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势必会使一批企业脱颖而出,这些企业往往直接冲击国外公司的在华利益,极有可能会引发一些国际巨头的恐慌。因此,政府在作出战略决策前,应该对重点发展的领域绘制专利地图,以此摸清国外公司的专利布局,找出相应的对策,避免国家投入巨资研究出来的技术有知识产权纠纷,避免现有的某些侵权纠纷再次出现。
第四,应大力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分析、利用的意识。
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大为提高,但主要集中在专利的申请阶段。在具体使用知识产权时,尤其是遇到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时,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国外专利持有人提出需要付费的专利列表,不进行或者不能进行有效分析,对其中很多相关度不高甚至无关的专利、即将过期的专利无法甄别,照单全收,并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这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需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防控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对专利的分析、利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无法在面临诉讼时,给出有效的、合乎法律要求的专利分析、鉴定意见,不能合理地抵制专利持有人的不当需求,因此应大力加强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分析、鉴定、利用。
第五,建立协调机制,避免企业单兵作战。
集成电路行业将是信息领域未来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点领域,而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缺乏单打独斗的经验。同时,我国企业的集群效应非常明显,当某一专利涉及侵权纠纷时,往往牵涉的企业不止一两家,而可能是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今年6月的mp3专利侵权纠纷就是一个例子,如果sig-matel胜诉,mp3产业链终端的几十家企业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因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协调机制刻不容缓。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无论是在产品的研发还是在人才培养上,都要投入大笔的资金,现在最根本的问题不是资金的多少,而是资金的流向。如何利用现有的资金产生最高的效益、促进产业的发展,需要紧紧抓住“知识产权创造力”这个纲,纲举则目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