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近日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责成各有关政府和部门立即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污水处理厂等建设、整改任务,对3个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挂牌督办。
济南市政府日前接到山东省环保局《关于通报对济南市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检查情况的函》后,随即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责成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在今年9月底之前,将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污水处理量分别提高到20万吨/日和13万吨/日;同时加快两厂改制步伐,年内全部完成改制任务,改制工作完成后的24个月内,项目运营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要求章丘市政府加快章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06年年底前建成投用。平阴县政府负责加强对平阴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查清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因,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济阳县政府负责加快济阳县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进度,7月20日前正式运行。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长清区污水处理厂、章丘市污水处理厂、平阴县污水处理厂、济阳县污水处理厂于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水质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并与济南市环保局联网运行。对仲宫、长清和商河等3个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挂牌督办,并要求其今年9月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或建成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