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今日公告,截至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通过上证所增持公司A股约1.2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占目前上市交易的国航A股的15%。
中航集团在国航A股上市前曾作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如果公司A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格,中航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时市场价,直至恢复到发行价格为止,累计增持量将不超过6亿股。
公司同时公告,昨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的中航兴业(1110.HK)向国泰航空(0293.HK)出售所有港龙航空的股份,公司以每股港币13.50元的价格向太古股份(0019.HK)和中信泰富(0267.HK)分别购入约4013万股和约3.6亿股国泰航空股份。大会还同时批准公司以每股3.45港元的价格向国泰航空发行约11.8亿股H股,或向国泰航空发行可转换为约11.8亿股H股的其他证券。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和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也分别批准了这一发行方案。根据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7月21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参加前述各相关会议,因此新发行的16.39亿股A股股东不参与此次表决。
公司董事长李家祥表示,作为“联合促发展、整合聚能力”战略的具体体现,与国泰的合作将有助于巩固公司国内市场龙头地位,同时将增强北京和香港两大枢纽的互动和竞争力。在具体业务整合方面,内地市场上国泰航空和港龙航空原有的销售网络、定价权等组织系统,包括国泰的品牌推广将由国航统一负责掌控执行。未来,国航、国泰和港龙将三位一体,在内地市场国航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国泰可派销售经理或销售代表加入国航的销售系统,国航、国泰的管理人员可以实现互换,以实现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双重提升。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