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海市将把血液透析、医用高压氧、麻醉复苏、基因扩增、白内障超声乳化、高强度聚焦超声、冠心病介入治疗、心脏导管消融、颜面轮廓整形美容、器官移植等10项技术,纳入市医疗机构首批专项管理技术,并将有相应的准入标准。
日前,上海市推出了包括全面启动专项技术准入管理等十二条措施,以持续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管理。这十二条措施包括,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对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如在校验期内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将受到不予校验或暂缓校验的处理;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公示栏制度,增加医疗机构服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医疗机构的自律性;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标准,将选择外科、康复医学科等部分风险较高、日常监管中反映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诊疗科目先行制定标准并试行。
来源:科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