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与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说,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原则上将责令其停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运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工作会议上获悉,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在法规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和建立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目前已换证35088人;承装(修、试)及其它许可工作稳步推进,已颁发许可证1818家。
据国家电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力业务许可是电力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电力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电力业务许可证是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也是政府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实施监管的有效方式。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新建电力企业只有在领取许可证后,方可合法运营。
据悉,目前全国有上万家发电企业、数千家供电企业需要领取许可证。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积极完善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对促进电力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落实电力监管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