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低端产品令人担心,价格居然比成本还低
相对频频被媒体曝光的药价虚高,医疗器械销售的“黑洞”往往鲜为人知。
上周,中国价格协会发布《我国医疗器械市场与价格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高价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每台从平均进口价的5800多元,到销售给医院上涨到19000元,利润率高达227%。
《报告》显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导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一般从出厂(或进口)到医院销售给患者,平均加价都在2-3倍,个别产品甚至多达十几倍。
《报告》同时显示,由于产能过剩,低端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价格居然比成本还低,而高端的心脏起搏器等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又高得离谱。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高、低两端产品都出现了问题。
高端医疗器械价格虚高
由于高端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过多,存在较严重的价格虚高。
《报告》显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导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较少,价格昂贵且中间环节空间较大。一般从出厂(或进口)到医院销售给患者,平均加价都在2-3倍,个别产品甚至多达十几倍。
中国价格协会课题组对4类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2005年上半年,心脏起搏器零售价是出厂(或口岸)价的3.23倍,导管2.65倍,支架2.28倍,髋关节3.49倍。
以某企业2004年生产经销的单腔心脏起搏器为例,每台平均进口价5800多元,给一级代理商时价格涨到8900多元,而代理商给医院的价格上涨到19000元。从进口到一级代理商价差3100元,成本利润率53%。而从一级代理商到医院价差10000元,成本利润率高达112%。
价格虚高四大原因
据专家分析,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虚高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流通环节过多。一般情况下,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首先要找独家代理商,独家代理商再寻找区域代理商,层层流通的结果就是层层加价。
二是技术垄断。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技术标准要求很高,目前国内市场还主要以进口为主,外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垄断的结果就是价格垄断。
三是信息不对称。由于病人对于医疗器械的性能质量很难做出判断,因此在医疗器械消费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医疗单位或医生个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医疗器械能够维持高定价提供了条件。
四是不规范的商业行为。各级代理商获取的高额利润,除用于正常的宣传、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外,还有相当部分用于不正当的“促销”。
另外,患者买贵不买贱的心理使得高值医疗器械价格不易回落。医疗器械对维持生命或改善生活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使用高值医疗器械的患者而言,一生中可能只使用一两次。因此,只要经济上能够承受,都会选择档次高、价格贵的品牌产品。
以药物释放支架为例,进口产品单价25000元左右,国产单价15000元左右。在产品选择上多数病患者考虑到产品的重要性,加之医生的引导,一般会选择前者。
低端产品销售价格不正常
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析,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年销售总额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增长,2004年为548亿元,2005年将达到600亿元。截至2004年11月,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由2003年的9009家增加到10447家,增长率13.8%。
低价值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能过剩,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突出。
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专业分会的统计,以三件式5毫升一次性带针注射器为例,其生产成本应该包括:材料成本0.05-0.06元/支(PP平均料价1万元/吨),橡胶活塞0.015-0.02元/只,注射针0.04-0.05元/支,包装材料0.015-0.025元/支,以及其他如工人工资、水电、灭菌、检测、管理、税金、耗损等基本成本支出,因此其最低总成本不该低于0.15元/支。如果使用高透明塑料原料,配置优质注射针、胶塞等,其正常生产成本则应为0.18元/支左右。然而,目前市场上却出现大量每支售价为0.12元左右的同规格注射器、输液器,这种销售价格显然是不正常的。
产品同质化导致恶性竞争
专家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同品种生产企业众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现象。目前全国一次性医用注射器和输液器生产企业317家,许多企业为生存大打价格战。二是在原材料、能源动力、人员工资等成本构成要素涨价后,终端价格由于竞争过于激烈,却难以上涨。
一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老总抱怨,原先一支5ml的普通注射器的出厂价格大约为0.3元,而近两年出厂价格降到0.2元,毛利率从原来的40%~50%下降到现在的负值。行业数据显示,2005年,一次性医疗器械行业内亏损企业数达到70%,盈利企业不超过10%。因此,一些企业便采取降低标准、偷工减料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市场上存在一些劣质低价的产品。
相关新闻:发改委出手限价
针对高端医疗器械普遍存在的巨额差价现象,国家发改委向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价格协会等单位发出了《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最高流通差价率作出了限制。目前正在网上进一步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植(介)入型医疗器械单位含税出厂(口岸)价格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器械,其出厂到最终销售给患者最高流通差价率为50%,而6000元以上的器械,最高加价率不得超过25%。
同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即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向患者收取产品费用的,其产品销售价格按实际购进价为基础,规定最高加价率。征求意见稿规定,按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500元以下的器械,最高加价率为10%,实际进价在50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