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强调建设系统要争当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将深圳建成绿色建筑之都。
前天,深圳市召开建设系统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14个配套文件(“1+14”文件),将实现新建建筑全部符合节能标准,现有建筑有计划地开展节能改造。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强调,建设系统要争当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将深圳建设成为绿色建筑之都。
市建设局局长李平在会上作了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报告。李平指出,这次推出的“1+14”文件,包括1个实施方案和14个实施该方案的配套文件。实施方案提出了全市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听取了工作报告和企业代表发言后,吕锐锋表示,建设局是全市政府部门第一个召开全系统发展循环经济会议、第一个推出一整套行业系统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的部门。建设局系统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抓得早、步子大,以建筑节能为突破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设系统是循环经济的大户,是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关键领域,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一方面,建设领域是能耗大户,肩负着建筑“四节”的重任。另一方面,建设系统担当着建设绿色建筑之都的大任。建筑之都首先要体现绿色建筑之都,一要体现“四节”,即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二要体现“循环”,构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链;三要体现环保,建设优良的生态环境。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绿色之都来实现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的战略目标。
吕锐锋指出,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社会成员的主体作用。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要充分利用审批这个管理手段,从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等相关环节上严格把关,实行“四不、一优先、一禁止”。“四不”就是用地申请不符合循环经济法规、标准和规划目标的,不能颁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设计不符合循环经济法规、标准规定的,不能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施工图纸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一优”就是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优先采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一禁止”就是对列入强制淘汰目录或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使用产品目录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进入我市建设领域。
吕锐锋强调,下一步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出亮点,全面推进建设系统循环经济的发展。第一要抓住重点,尽快健全建设系统循环经济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建设系统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循环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二要抓好试点,特别要抓好国家级示范项目、示范城市和国际合作示范项目的建设,抓好梅山苑、侨香村、深云村等政府经济适用房小区太阳能利用试验、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今后政府投资的新建工程必须全面推行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成为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第三要抓出亮点。我市建筑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亮点,应该是以建筑节能为突破口,实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推动建设系统循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第四要体现特点,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一定要体现自主创新这个特点。第五要攻克难点,加快转变建设系统经济增长和发展模式理念,落实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的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加大建筑节能、节材的关键技术、关键产品的研发推广,解决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技术难点。